皮帶輸送機滾筒的選用要求標準
滾筒是皮帶輸送機上重要的部件,在設備選型及設計時都有明確的規定,以滿足不同行業不同環境的使用要求。
1.設備使用條件。帶式輸送機一般要求工作環境溫度為-19攝氏度——45攝氏度。生產環境中允許存在淋水的情況。一般要求滾筒符合國家標準的規定,并安裝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及技術文件制造。滾筒所使用的原材料、外購件和外協件應具有能證明其合格的文件。滾筒的基本尺寸應符合國家對帶式輸送機規定要求及輸送帶寬度。滾筒的焊接坡口的形式和尺寸應符合GB/T985.1和GB/T985.2的規定。鑄件和焊接件應消除內應力。滾筒的焊縫質量應符合GB/T11345--1989表中二級的要求。
2.零部件的要求。筒皮可采用鋼板,材料的機械物理性能不得地獄GB/T700--2006表中規定,其他各項質量性能指標應保證帶式輸送機成品符合本標準有關條款的規定。筒皮加工后,筒皮小壁厚不低于其名義壁厚。接盤可采用鑄鋼件或鋼板焊接而成,材料的機械物理性能不得低于GB/T11352--2009中Q235-A的規定。同時,接盤的逐漸應符合下列要求:不允許存在長度大雨3倍寬度的線性缺陷;單個點狀缺陷不得大于6mm;兩個相鄰點缺陷間距大雨其中較大缺陷尺寸時,按耽擱缺陷分開機身;簡介小雨其中較大缺陷尺寸時,兩個缺陷合并計算。
3.帶式輸送機軸部規定。軸的毛坯可采用鋼棒活鍛坯,材料的機械物理性能不得地獄GB/T699--1999中45#鋼的規定。軸鍛件為45#,經正火或退火熱處理。并且不允許有裂紋和白點;耽擱缺陷的間距應大于100mm;在同意面積內不得超過3個。
4.組裝要求。所有一零部件應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進行裝配。裝配前各零部件應清洗干凈。滾簡內壁應涂防腐劑。軸承安裝要求如下:a)軸承配合面應無污物、無腐蝕和無損傷;b)軸承配合面土涂潤滑劑;c)應采用壓力機壓裝或熱裝方法安裝軸承。壓裝時壓力變化應平穩;熱裝時一加熱溫度應不高于120℃。嚴禁手錘直接擊打氣軸承套圈上;d)在軸承和軸承座腔中允以銼基潤滑脂,軸承中允油量為軸承空隙的2/3,軸承座腔中應充滿;e)左右兩端軸承,一端軸承應軸向固定,另一端軸承與端需之間加墊片,保留間距。
5.性能要求。滾筒裝配后應轉動靈活,所測得的滾筒靜阻力系數值不大于0.02。滾筒外圓直徑偏差應符合表6的測定。外觀滾筒不允許有裂紋,工作面不允許有氣孔、砂眼,側截面不得有飛邊、毛刺。滾筒加工出廠時,表面應光滑,無氣泡、脫落、硫化。
6.出廠檢驗。產品應由質檢部門逐只檢驗合格,并附有合格證方可出廠。出廠檢驗項目:外觀尺寸、外圓徑向圓跳動、滾筒靜阻力、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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